【記者曹重偉報導】十次意外九次快,為維護民眾交通安全,連江縣警察局將於21日加強部分路段的違規超速取締工作,預定執行路段包括南竿福澳嶺下坡等南、北竿路段共12處,以及其他易生交通事故及違規超速路段,將由警方以手持式雷射測速照相設備取締。縣警局提醒駕駛人依照速限行駛,以確保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縣警局表示,因應民眾反映及加強道安,該局將自8月21日起至12月31日止,加強南竿8處、北竿4處,共12處路段的超速取締工作,預定執行路段及速限如下:
一、南竿鄉福澳村福澳嶺下坡路段,限速35公里。
二、南竿鄉福澳村海巡隊往三槍堡路段,限速50公里。
三、南竿鄉清水村珠山電廠路段,限速50公里。
四、南竿鄉清水村往珠螺村口路段,限速25公里。
五、南竿鄉中央大道中興嶺往專勤隊路段,限速40公里。
六、南竿鄉中央大道儲水廠路段,限速40公里。
七、南竿鄉中央大道大砲連往消防局路段,限速40公里。
八、南竿鄉中央大道青檀澳往聚英路路段,限速40公里。
九、北竿鄉塘岐村往后澳村路段,限速30公里。
十、北竿鄉塘岐村往午沙路段,限速30公里。
十一、北竿鄉北竿大道中澳口往坂里村路段,限速30公里。
十二、北竿鄉環島北路往芹壁村路段,限速50公里。
警方指出,除了上述主要路段,專案期間也會在其他易生交通事故及違規超速路段設點取締。取締方式將使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之手持式雷射測速照相設備,並於檢測點(非設備架設處)前方100公尺以上之道路旁設立測速取締標誌「警 52」。
警方提醒,警示標誌之設置,是為促使駕駛人注意減速,以期駕駛人在避免受罰之心理下,達到依行車速限駕駛,進而維護行車安全之最大效益;另駕駛人超速駕駛時,必須有足夠之緩衝距離進行減速,避免緊急煞車致生交通事故。
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本應遵守道路速限規定,如駕駛人於檢測點及警示標誌之間加速行駛或起步超速遭舉發,則仍具可歸責事由,該局將依規定製單舉發。
南、北竿共12路段 縣警局8/21起強力執行超速取締
- 201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