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蹓馬悠行銷活動 獎助旅客5百至2千旅費

  • 2017-11-02
 【記者吳嘉榮報導】為鼓勵旅客赴馬祖生態旅遊,促進馬祖地區觀光發展,馬管處辦理卡蹓馬悠媽祖在馬祖生態旅遊行銷活動,11月起獎助旅遊團、外國人、港澳遊客旅費新臺幣5百元至2千元不等,大陸地區人士新臺幣1千5百元整等值或超過之特色伴手禮,特別提醒國人需5人以上透過合法旅行社向該處申請獎助,另國人自由行來馬旅遊者,不適用該獎助要點。
 馬管處表示,獎助要點業經交通部核定,正依程序報請行政院公布,詳細獎助內容,以行政院公告版本為准,本處保有活動說明權力。有關大陸地區人士旅遊獎助部分,其施行細節及日期擇期另行公告。
 旅行業依該處規劃生態旅遊路線辦理旅遊,並符合兩種情形之一給予獎助,依法組團5人以上且派有專人或導遊隨團服務,或辦理外國人、香港、澳門遊客4人以下自由行程。
106年11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完成下列旅遊行程,即可申請獎助:
1、完成2天1夜以上住宿南竿行程者,每人獎助旅費新臺幣5百元整。
2、完成2天1夜以上住宿北竿行程者,每人獎助旅費新臺幣7百元整。
3、完成包含莒光或東引住宿行程者,每人獎助旅費1千元整。
4、完成2天1夜以上馬祖旅遊之外國人、香港、澳門遊客,每人獎助旅費新臺幣2千元整;大陸地區人士經由馬祖小三通完成2天1夜以上馬祖旅遊,每人獎助新臺幣1千5百元整等值或超過之特色伴手禮,獎助人數上限為1萬人次。
 第1項至第3項規定獎助,應依住宿地申請,一鄉以1次為限。但旅行業辦理外國人、香港、澳門遊客4人以下自由行程,僅得依第4項規定申請。
 旅行業應依申請內容執行,亦應告知旅客相關遊程是受該處獎助。業者應於活動日5個工作天前,前往該處網站(https://goo.gl/MZfwb8)下載申請表、旅客名單及遊程內容並檢具提出申請,申請期限至107年3月18日,第1項之行程應於107年3月31日前完成,獎助申請信箱專用信箱wen.mats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