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辦法修正發布

  • 2018-01-07
 【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辦法之附表一至附表三書表格式經縣府於106年11月1日修正及增訂發布。
 附表一至附表三書表格式分別為申請書、連江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證明書、申請接水接電證明切結書。該修正與增訂依據縣府106年9月29日府行法字第1060035858A號函發布之連江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