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107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訂於1月26日至27日兩天,分別於33個考區,88個分區,3362個試場舉行,共計有13萬6465人報考。學科能力測驗之各考區分區試場分配表及詳細地點已於1月12日公布,登載於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並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提醒考生,相關資訊請務必以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公布為準。
各分區考場學校將於1月25日下午2時至4時,開放供考生查看試場;若有任何問題,考生請逕依試場分配表所列之電話與該考區連絡或與該中心(02)23661416轉608連絡。該中心再次提醒考生107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重要調整事項如下:
(一)考科範圍、考試時間、節次、國寫答案卷調整:
1、國文考科、英文考科增加測驗範圍至第五學期,其餘考科不變。
2、國文考科包含國文(選擇題)與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分節施測,考試時間皆為80分鐘;其餘英數社自各科均為100分鐘。國寫答案卷為A3尺寸1張,正面與背面格式相同,正面為第一題作答區、背面為第二題作答區,作答方式為直書。
3、國文、英文考科測驗內容之調整,請參考該中心於105年9月公布考試說明,內容包含測驗目標、測驗內容與試題示例;以及106年7月公布參考試卷,內容包含試卷及參考答案,以及國寫答案卷格式等。
4、學測作答注意事項,可至該中心網站(107學測試務專區/試務訊息)網頁參考107學年度學測考生應考注意事項相關內容。
5、107學測考試時間、節次表請參考該中心網頁107學年度考試簡章。
(二)107學年度起該中心於考試前寄發考試通知,取消製發准考證。考試通知雖為非必要入場應試文件,惟為利於考生查找試場,仍請考生於考試當日攜帶考試通知。若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可自行至該中心網站查覽或列印。
(三)考生入場應試時請依考試簡章規定攜帶有效證件之一應試,以避免因違規而被扣減成績。簡章規定之有效證件為以下五種:國民身分證正本、附有照片健保卡正本、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駕駛執照正本。
特別提醒考生,學生證無論有沒有照片,都是無效證件;無照片健保卡也是無效證件;證件影本也屬無效。若入場應試時未攜帶有效證件,且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未送達指定地點,則屬違反試場規則,將扣減該節考試成績1級分。
107學年度學測26、27日全國同步登場 25日下午2時至4時,開放考場查看
- 2018-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