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環保單位結合檢警環聯合查緝環保犯罪,國內已破獲許多環保犯罪案件,連江縣環境資源局特別提醒,租賃廠房或土地後棄置廢棄物是常見之環保犯罪樣態,地主或房東應慎選租賃對象,以免惡夢纏身,屆時將得不償失。
依106年新修訂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如未領有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此外,委託清理廢棄物之廢棄物產源也要負起相關連帶責任。
民眾如發現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向環保署或各地環保局提供線索,並可隨時利用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利用手機「公害報報APP」通報,來共同保護我們的生活環境。
環資局:未領有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處理,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18-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