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地區停車位不足問題逐漸浮現,近日就有網友上「馬上處理」反映,指出一些無牌、報廢車輛長期占用停車格;連江縣警察局回應表示,網友未敘明無牌廢棄車輛停放地點位置及停車格性質,故暫時無法予以協助通報該管轄單位前往處置,建請網友以電子信箱或郵寄等方式,向該局檢舉該廢棄車輛停放位置及情形,以利盡速處理。
網友「沒車位可停的人」日前上「馬上處理」發表「無牌、報廢車占用停車格」,文中指出報廢及無牌汽車長期占用停車格,是那個單位的業管範圍呀,拜託執行一下,都快沒車位可停了。其他網友也說,星巴克旁的停車場也是多功能,有時可供駕駛教學、颱風來時還可以停船、最近還變成砂石車修車廠,還有更多貪圖方便的直接逆向行駛,根本不照路線來開,很危險。沒車位不要亂停就好旁邊是垃圾車都可以通過,偏偏有人過不了技術很差,自撞不會心疼。
縣警局回應指出,針對網友所述違規情事,該局查處情形如下: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所述:道路,係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有關廢棄車輛之認定及處理,係依據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惟該法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之1第2項所訂定,亦只可針對「道路」執行,故無論廢棄車輛有無牌照,均需停放於「道路」範疇,警察機關與環管單位始可進行處置。
二、該局自106年起,即協同環境資源局針對轄內道路違規停放廢棄車輛加強稽查作業,截至107年1月1日止,總計取締通報環境資源局件數76件,並已依程序辦理後續通報及移置作業。
三、查網友所述轄內停車格遭長期占用,惟未敘明無牌廢棄車輛停放地點位置及停車格之性質,該局尚無法予以協助通報該管轄單位前往處置,建請臺端可具名以電子信箱或郵寄等方式向檢舉該廢棄車輛停放位置及情形,俾利該局協助後續通報權責單位辦理,有關「停車場法」各類型停車格管轄單位,分述如下:
(一)公有路邊及路外停車場(格):管轄單位為交通旅遊局。
(二)各公務機關地下及建物周邊附屬停車場(格):管轄單位為各公務機關,依其所訂定管理辦法管控停車格之使用。
(三)一般大樓建築地下及建物周邊附屬停車場(格):性質為私有地,由該建物之法人團體及社區管理委員會,依其所訂定管理辦法管控停車格之使用。
對於警政交通問題之關切,該局對此深感謝意,若有發現交通違規情事,歡迎隨時致電勤務指揮中心,該局將立即派員查處。如有其他疑問事項,亦可於日間上班時段致電交通業務組諮詢,檢舉專線:0836-22421、諮詢專線:0836-25859#2105。
馬上處理/網友反映:無牌、報廢車輛長期占用停車格
- 2018-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