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以往各縣市取締違規超速所示「前有測速照相」標誌內容文字多有差異,造成民眾行車時辨識不清,交通部特新增第55-2條測速取締標誌「警52」,並自107年1月1日起全面啟用,以統合舊有標誌亂象。介壽村中隴所設固定式雷達測速設備,其測速點兩端更換新式警示標誌完竣,並於13日起啟用。警察局指出,將持續針對縣內超速違規情事嚴加取締,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舉發,並處以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之罰鍰。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06年6月14日新修正第55-2條測速取締標誌「警52」,為三角形警示標誌,中央為照相機圖示,並自106年6月14日公布後啟用,107年1月1日起即應全面換新。
警方指出,地區今年1至3月份就發生8件交通事故,行經路口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及未注意前方行車狀況所導致之交通事故即有3起,顯見民眾對於行車速度管理之觀念仍有待加強。
南竿介壽村中隴地區所設固定式雷達測速設備,其測速點兩端已更換新式警示標誌完竣,並自13日起啟用,藉由使用科學儀器執法,減少民眾對警方舉發交通違規公正性之疑慮,並結合活動加強宣導,有效提升民眾用路觀念,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警察局鄭重呼籲民眾,馬祖地區道路蜿蜒曲折,且多為險峻陡坡,切勿因路上車流較少,就貪圖一時之快超速行駛。將持續針對超速違規取締,民眾如有發現相關情形,歡迎隨時通報列入取締地點參考之依據,維護公共安全。
科學儀器執法 中隴雷達測速照相啟用
- 2018-04-14

南竿介壽村中隴所設固定式雷達測速設備,其測速點兩端已更換新式警示標誌完竣,並自13日起啟用,使用科學儀器執法,減少民眾對警方舉發交通違規公正性之疑慮。(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