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第2次考試6/1舉行

  • 2019-04-19
 【記者吳嘉榮報導】108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第2次考試訂於6月1日舉行。教師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包括網路登錄報名,列印相關報名表件後繳費、簽名,最後寄送報名表件,網路登錄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5日下午3時截止,有意報考者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於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s://tqa.ntue.edu.tw)完成網路登錄。
 開放列印報名相關表件時間19日至25日止。寄送報名表件時間自19日至26日止,報名表件需以郵局限時掛號寄至台北郵政44-58信箱108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教師資格考試分為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及中等學校4師資類科,凡符合報考資格的民眾,包括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學生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中華民國國民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已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都可以依證明書或證明上所載的師資類科報考。如屬於10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因為報名期間尚在修讀師資職前教育課程,還未能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無法於報名期間繳交,可以由師資培育之大學協助造冊申請暫准報名資格,但需注意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印本最遲應在放榜日10日前補交。
 報考人完成列印報名相關表件,須持報名費繳費單繳費後將收據或交易明細表影印本黏貼在報名表上,並在報名表上簽名或蓋章,連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等應備表件,於26日前以郵局限時掛號方式寄出。
 教師資格考試報名費為新台幣1000元整,符合社會救助法第4條及第4條之1規定的108年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報考人,或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4條及第4條之1規定的108年特殊境遇家庭報考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列印及簽署報名費補助領據,報名費將予以免收或減收,另由教育部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