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3管道簡政便民

  • 2019-10-13
 【記者吳嘉榮報導】為簡政便民及推動政府數位化服務,勞保局積極簡化家屬死亡給付案件申辦手續,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如被保險人及死者均為本國籍時,於辦理完成死亡登記後,可依下列任一管道申請家屬死亡給付:
 一、透過戶政機關通報申請:
 被保險人親自前往辦理死亡登記時,可攜帶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勞保局,即完成申請,如無法親自前往,需另填妥委託書交由受託人代為通報申請。
 二、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
 被保險人持有自然人憑證者,可透過勞保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線上申請,不受勞保局上、下班時間限制,也不需填寫書面申請文件郵寄或親送勞保局。
 三、書面申請:
 填寫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可自行申請,不需投保單位蓋章,並檢附被保險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即可。
 勞保局特別提醒,上列各項申請方式僅需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另被保險人或死者如未於國內設籍,勞保局將無法透過戶政資料確認死者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所以申請人仍須檢附相關應備書件(請參閱申請書背面說明,或透過勞保局網站查閱相關資訊)寄送至勞保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