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秋天是品嚐美味螃蟹的好時節,為永續海洋蟳蟹生態,農委會漁業署公告近海漁船捕撈蟹蟳管制措施,漁民若未依規定捕撈體長不足之小蟹及抱卵母蟹,將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不等罰鍰。
漁業署公告近海漁船捕撈蟹蟳管制措施,馬祖常見的花蟹、三點蟹、梭子蟹等體長不得小於8公分;石蟳不得小於6公分,另在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間禁止漁民捕撈抱卵母蟹,其目的是希望近海的蟳蟹生態得以永續發展,讓世世代代都能有美味的螃蟹可吃。漁民若不慎捕到不合規定體長之蟳蟹不管生死均應放回海中,否則經查獲要處以罰鍰。
永續海洋蟳蟹生態 漁業署公告近海漁船捕撈蟹蟳管制措施
- 2019-10-17

漁業署公告近海漁船捕撈蟹蟳管制措施,呼籲漁民朋友遵守規定。(圖:漁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