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走私香菇入境 縣府展開市售香菇查核,均合格

  • 2019-11-21
 代理消保官張龍德19日帶領地區衛生、農業及政風單位針對市售散裝與包裝香菇進行查核。(圖:產發處)

 代理消保官張龍德19日帶領地區衛生、農業及政風單位針對市售散裝與包裝香菇進行查核。(圖:產發處)

 【記者吳嘉榮報導】為防止大陸、越南等香菇走私入境混充國產香菇在市面販售,縣府自11月中旬起配合行政院執行市售乾香菇原產地標示查核計畫,19日由代理消保官張龍德秘書長帶領地區衛生、農業及政風單位針對市售散裝與包裝香菇進行查核,共計8家,本次查核並未查獲不合格香菇。
 業者表示,目前台灣乾香菇價格高,考量進貨成本,故無進貨,而大陸乾香菇品質不一,且須遵守法令,也不會販售。縣府表示,未來仍配合計畫期程持續不定期執行查核,以確保地區消費者安全。
 代理消保官張龍德再次提醒業者,大陸地區出產的乾香菇,依法禁止在市面銷售,鄉親赴大陸旅遊或探親,偶而會攜帶少量乾香菇進口,依法也不得上架販售。如經鑑定為大陸香菇,將由相關單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海關緝私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刑法等相關法規作後續處理。民眾應選購有產銷履歷或有台灣香菇標章的產品,衛生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