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勞工紓困貸款受理至3日 最高可貸10萬元

  • 2020-01-01
 【記者吳嘉榮報導】109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受理期限至3日止,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台幣10萬元,有融資需求的勞工朋友們請把握時間,於受理截止日前,儘速向土地銀行各地分行提出申請。該行為善盡社會責任,全行總動員於農曆春節前完成撥貸手續,務使申貸勞工朋友都能安心過個好年。
 申請方式:
 一、網路申請:被保險人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該行入口網站(https://reurl.cc/drkrNM)/109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網頁,或使用智慧型手機下載土銀APP,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列印申請書,網路申請受理後即以電郵回傳受理成功訊息,待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相關文件,親自赴原申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二、郵遞申請:被保險人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該行各地分行,待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相關文件,親自赴原申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三、臨櫃申請:被保險人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相關文件,親自向該行各地分行提出申請;如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委託親屬辦理申請,但被保險人仍應於核定日起30日內親自赴原申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
 三、被保險人印章。
 四、未在該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2份,另檢附第二項身分證明文件(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五、已在該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存摺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六、委託親屬辦理者,應檢附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與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待核定通過後再檢齊二至四的文件,由被保險人親自到原申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土銀再次貼心提醒,申貸本項貸款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民眾如需緊急融資請逕洽該行各地分行,勿聽信他人或將身分證等個人資料提供予不認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