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去年越界盜採馬祖海域海砂的大陸籍採砂船「龍○1XXX號」,業經判決沒收確定,連江地檢署已公告拍賣船舶,歡迎民眾踴躍參與投標,預訂1月30日下午2時在該署1樓禮堂拍賣室進行拍賣。
地檢署表示,被告庄O珍等駕駛大陸籍「龍○1XXX號」越界盜採海砂案件,業經連江地方法院以108年度訴字第6號協商判決確定,迅速公開拍賣沒收物「龍」抽砂船,已完成拍賣公告。
為使有意參與競標之民眾瞭解該抽砂船實際狀況,地檢署除了製作船舶實況影片公布於公開網頁外,並於1月16日及21日下午2時至4時開放民眾登船觀覽,詳細情況請參閱拍賣公告。
「龍」抽砂船與被告高O海等6人,共同於108年10月23日凌晨,在莒光鄉外海之公告限制海域(北緯25度55.448分、東經119度54.980分),結夥竊取海砂約2000噸。同年11月25日提起公訴,被告等委任律師請求認罪協商,主任檢察官李俊毅同意協商並即向法院聲請改依協商程序判決。
地檢署審酌被告等犯罪手段、破壞海洋環境生態、被告高O海等5人於偵查中即自白犯罪、態度良好,經協商同意判處被告庄O珍有期徒刑11月、船員庄O龍等6人各處有期徒刑6月,其中庄O龍、高O海分別併科罰金新台幣(下同)30萬元、10萬元,扣案之海砂及大陸籍「龍○1XXX號」抽砂船壹艘沒收。
越界盜採馬祖海砂陸船 連江地檢署1月30日進行拍賣
- 2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