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豬肉製品入境開罰再添1例 陸配遭罰20萬

  • 2020-01-30
 【記者馮紹夫報導】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豬肉製品遭重罰再添一例。一名陸配28日從小三通黃岐線至北竿白沙港入境,通關時被海關查獲行李內有豬肉魚丸,防檢局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新台幣20萬元。
 陸籍旅客吳女士28日上午搭乘安麒貳號由中國大陸黃岐港至白沙港入境,逕自從免申報櫃檯通關,由關務署基隆關花蓮分關馬祖派出課攔檢行李移送檢疫櫃檯,於其行李起出含豬肉魚丸0.12公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馬祖檢疫站裁處新臺幣20萬元。
 馬祖檢疫站表示,當事人稱自己在買魚丸時,明確告知店家要買「沒包餡」的,在秤斤時因重量不足,老闆隨手抓了幾顆補足重量,沒想到其中有3顆是包豬肉餡的,當事人一時不察挨罰,真的是很冤枉!
 馬祖檢疫站也再次呼籲民眾,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未減,請民眾切勿掉以輕心,務必轉達返國親友,切勿攜帶肉類產品入境,防範非洲豬瘟等海外惡性動物傳染病傳入,保障國內畜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