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示範住宅109年承購資格24日起受理 待售房屋8間

  • 2020-02-21
 南竿鄉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109年承購資格申請作業,自2月24日至3月6日開放受理申請書,承購人優先購買順序分為6項。(圖:產發處)

 南竿鄉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109年承購資格申請作業,自2月24日至3月6日開放受理申請書,承購人優先購買順序分為6項。(圖:產發處)

 【記者吳嘉榮報導】南竿鄉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109年承購資格申請作業,自2月24日至3月6日開放受理申請書,106年核定之承購人,若已依規定完成選位順序抽籤作業者,將不予受理。目前待售房屋8間(4人房)、地下汽車位3席,請有意承購者至縣府產發處工商科、北竿鄉公所、東引鄉公所及莒光鄉公所領取申請書表、作業須知及待售房屋汽車位圖說資料(含售價)等相關文件,或至該案專案網站(https://reurl.cc/vn9D0k)下載電子檔案。
 示範住宅6項優先購買順序分別是:
 優先一: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已婚或育有子女、公告日前20年內設籍連江縣累計滿10年、申請人及其配偶於連江縣均無自有住宅,且自108年1月1日起無連江縣之房屋移轉紀錄。
 優先二: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已婚或育有子女、公告日前20年內設籍連江縣累計滿1年、申請人及其配偶於連江縣均無自有住宅,且自108年1月1日起無連江縣之房屋移轉紀錄。
 優先三: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未婚且未育有子女、公告日前20年內設籍連江縣累計滿10年、申請人及其配偶於連江縣均無自有住宅,且自108年1月1日起無連江縣之房屋移轉紀錄。
 優先四: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未婚且未育有子女、公告日前20年內設籍連江縣累計滿1年、申請人及其配偶於連江縣均無自有住宅,且自108年1月1日起無連江縣之房屋移轉紀錄。
 優先五: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未婚且未育有子女、公告日前20年內設籍連江縣累計未滿1年、申請人及其配偶於連江縣均無自有住宅,且自108年1月1日起無連江縣之房屋移轉紀錄。
 優先六: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未婚且未育有子女、公告日前20年內設籍連江縣累計未滿1年、申請人或配偶於連江縣有自有住宅。
 承購人應備文件如下:
 1、申請書,並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告日前1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
 (1)夫妻分戶者,應另檢附配偶之全戶戶籍謄本。
 (2)全戶戶籍謄本之記事欄請勿省略。
 3、如持有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4、申請人及其配偶房屋稅查詢同意書。
 5、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標準信封一只。
 承購人請務必詳閱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109年承購資格申請作業須知,於受理申請期限內提交應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836-22975分機133,產發處工商科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