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 國中會考12日起報名 非應屆採個別報名

  • 2020-03-10
 【記者吳嘉榮報導】109年國中教育會考自3月12日至14日辦理報名作業,4月10日寄發准考證,5月16日及17日考試。教育部及全國試務會提醒考生,應於簡章規定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以免影響考試權益。
 教育部指出,國中教育會考是確保國中畢業生學力品質的重要機制,因此無論入學管道是否使用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該參加國中教育會考。國中應屆畢業生免繳報名費,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學生繳給就讀學校資料包括考生基本資料、相片電子檔,若為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檢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發還。
 非應屆國中畢業生則繳交報名費500元;低收入戶子女(須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須檢附就業保險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免繳報名費,由教育部國教署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子女(須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由教育部國教署補助60%(即300元),需繳交報名費200元。
 非應屆國中畢業生採個別報名,於3月9日上午8時至3月11日下午5時自行上網(http://cap.ntnu.edu.tw)填報個別報名表資料,並於3月12日至14日至考區試務會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考生需攜帶繳交資料包括學歷證件及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網路列印的個別報名表、報名費、貼足35元郵票的一般中式12K標準信封(長23公分、寬12公分)2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檢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和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發還。考區試務採現場審件,並於個別報名現場設置電腦及印表機供考生修正報名資料。教育部提醒,非應屆國中畢業生務必於報名期間完成報名程序,以維護權益。
 109年國中教育會考集體報名的國中應屆畢業生,准考證將由就讀國中轉發;個別報名的准考證則由各考區試務會寄發。全國試務會提醒,收到准考證後應詳細檢查,如有錯誤須更正,提出申請更正時間為4月13日、14日兩日,集體報名的學生向就讀國中提出申請更正,個別報名的考生向考區試務會提出申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