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地區新住民來馬探親逾期別擔心,移民署馬祖行政中心表示,外交部已發布,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30日,毋需另行申請;可以安心停留陪伴親友。
中心表示,外交部針對此波逾期者主要規範如下:
一、外國人來台不分簽證種類、不分原本可停留天數:包含免簽證、落地簽、停留簽證、東南亞六國先行上網查核等。
二、由系統上自動延長,毋需申請,一律延長30天,但總效期不超過180天:針對仍在台外人,以原許可停留效期整批延長停留效期30天,但延長停留在台總效期不得超過180天,原停留效期超過180天者,則不予延期效期。例如:原許可停留效期為160天,延長30天後,只准停留180天;原許可停留效期為286天,則不延長其停留效期。
三、必須為3月21日仍未逾期者;已逾期不得延期,請勸導自動到案。
3/21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 外交部:停留期限延長30日
- 2020-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