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紹夫報導】大陸籍抽砂船「振大968」去年10月於莒光海域被我國海巡查獲逮捕,福建連江地方法院25日以加重竊盜罪對該案進行簡易判決,張姓船長處有期徒刑9個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其餘10名船員均處有期徒刑6個月不等,均可易科罰金,該抽砂船扣押沒入,盜採之不法所得600噸海砂全數回填馬祖海域。
大陸籍振大968抽砂船108年10月27日於莒光鄉林坳嶼附近海域越界採砂,馬祖海巡隊出動10037艇及3578艇前往,海巡隊不畏海象惡劣成功強靠登檢,當場扣押並逮捕非法越界大陸抽砂船1艘11人,全案依涉嫌刑法加重竊盜罪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25日對該案進行宣判,張姓船長處有期徒刑9個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另外2名林姓船員處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其餘8名船員均處有期徒刑6個月,除張姓船長外,其餘船員均可易科罰金。
裁判書指出,被告11人為獲取不法利益,未經許可駕駛船舶入境,並結夥竊取我國領海下之砂石,危害政府對入出國之管理與國家安全之維護,並破壞國土保安、海洋生態及海岸地形暨經濟利益,被告等11 人均坦承犯行,考量家庭經濟、犯罪手段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懲儆。
陸船振大968越界抽砂 連江地院判決船舶沒收、11人有期徒刑
- 202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