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前)由於離島居家檢疫個案仍可搭乘國內海空交通工具返馬,本縣為儘早掌握個案動向,及早介入衛教,已於機場設置居家檢疫報到處,並於機上及航空站內廣播宣導呼籲居家檢疫個案主動報到;到站後衛福局主動提供防疫包並給予衛教及確認返家方式,若無親友接送,將由衛福局協助返家,以避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為原則;離島居民則載至碼頭再由船公司協助安排獨立空間。臺馬交通船亦同。
居家檢疫個案管理目前由民政處主責統籌派案給鄉公所追蹤管理,每日至少以電話追蹤一次,有症狀者或視個案配合度提供手機輔助監控,另警政單位亦會協助監管。違反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或紓困條別條例開罰。截至目前本縣開罰人數計1人,開罰金額10萬元整。
(二) 具國外旅遊史民眾追蹤:本縣自1月26日起,針對小三通返馬民眾、居家檢疫個案及自主健康管理者主動提供防疫包。目前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二級國家返國者採自主健康管理,除公告周知外也會在機上及船上廣播宣導主動報到,以利儘早介入追蹤管理。
七、人員及活動管制
(一) 因應疫情蔓延時,實施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以保有基本人力維護公務正常運作。於109年3月5日訂定【連江縣政府因應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試辦分區辦公實施運作規範】,訂定分工職掌、人力調配、分組辦公、核心業務及暫緩業務項目。
(二) 109年2月25日公告本府員工疫情期間禁止前往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二、三級國家。另109年3月14日起中央指揮中心宣布未列入旅遊疫情建議第二、三級的其他國家均為第一級警示。
(三) 活動辦理規範
依據中央發布公眾集會指引,制定本縣【因應武漢肺炎連江縣政府活動辦理規範】,已於109年3月9日公告周知。重要規範為:1、戶外活動原則上可照辦,前提是要避免群聚及飲食。2、室內活動原則取消或延期,若有必要辦理,則200人以下由各單位自行檢核,200人以上應經主管機關及衛福局審核。
八、 醫療整備
(一) 連江縣立醫院應變醫院
依據清空應變計畫於109年3月6日辦理兵推桌上演練,推演確診或疑似個案收治人數遞增,進行樓層逐層清空,部分醫療業務轉移至野戰醫院等情況,以及推演院內感染發生時面臨醫療人力不足等相關應變處置。
(二) 研擬衛生所清空計畫
本縣各離島分散,當有確診個案時,各衛生所勢必須獨力作戰,因此各衛生所已研擬衛生所清空計畫,為醫療業務轉移至野戰醫院或其他處所做準備。
(三) 規劃大型隔離收容場所
由軍方規劃整備完成大型隔離收容場所分散於四鄉五島共計7處,分別為南竿梅石營區、野戰醫院,北竿午沙營區、東莒六四據點、西莒野戰醫院、東引核心營區及萊孝營區,合計收容床數最大可達570床。
(四) 防疫旅館備置
防疫旅館可提供無住所民眾做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安置處所,以及台灣或離島醫護人力進駐時的住所。由交通旅遊局協助逐一徵詢地區旅宿業者,大部分業者意願頗高,惟經評估南竿3家民宿符合條件,合計可提供41間套房,後續將由交旅局及財政局研擬簽約或徵用補償等相關辦法。
(五) 建立疑似個案後送評估流程
疫情期間,地區緊急醫療後送個案,若因有呼吸道或肺炎症狀而造成後送疑義時,可啟動由衛福部照護司建置的「空轉後送遠距會診平臺」,由照護司、空審中心、後送申請院所、接收醫院及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等5方同步上線進行視訊會診討論,避免延誤病情,影響病患權益。
九、 加強查緝違法事件
(一) 連江縣地檢署成立防疫處理小組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三讀通過,連江縣地檢署於109年2月27日邀集地區警察局、調查站、查緝隊、岸巡隊、海巡隊及憲兵隊等司法警察機關召開刑罰會議,並成立防疫處理小組,加速偵辦不法情事。
(二) 海岸巡防隊於疫情期間加強查緝海上違法交易事件,嚴禁本國籍船隻與陸方人員接近,任何疑似事件均從嚴查辦,藉以杜絕任何防疫漏洞。
(三) 衛福局加強稽查市售水產品,遇可疑或來路不明的產品,立即追查源頭,藉以預防違法走私交易事件。
十、 衛教宣導
(一) 馬祖日報每日於頭版登載防疫小叮嚀,提醒民眾勤洗手、戴口罩、注意個人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等個人基本防護措施。
(二) 即時轉發中央重要防疫政策於地方重要網路媒體。
(三) 協助地區大型婚宴場所執行相關防疫措施。(完)
新型冠狀病毒防疫情形及對地區商業影響因應方案報告及說明 報告人:縣長劉增應
- 2020-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