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關於民間呼籲將無主土地登記截止日期延長3至6個月,連江縣地政局表示,公告期限非地方政府權責,提醒有需要民眾務必於4月21日之前先完成送件,全國均可申請無需往返馬祖,可於事後補件。
近期有民眾於網路上發文,懇請馬祖無主土地登記截止因新冠肺炎疫情,遞延3至6個月,指出無主土地登記截止日為4月21日,然3至4月不巧是疫情高峰期,為避免群聚感染,有些行動能免則免,例如搭機、搭船、跑公家機關,希請馬祖土地登記能往後遞,待疫情告一段落群聚感染無慮時,再讓鄉親處理,懇請公部門體恤民意。
地政局提出說明表示,有關逾總登記期限無人聲請登記之土地視為無主土地,由地方政府公告代管,依土地法不得少於30日,再據行政院91年頒逾總登記期限無人申請登記土地處理原則,並為加速無主土地之清理,兼顧人民合法權益,故無主土地公告及代管期間改為1年。
至於無主土地登記公告期限,非地方政府權責,但為便利權利人主張,地政局為便利鄉親保障權益,在台任何一地政事務所都可以送件申請,無需往返馬祖,若有缺件也可於事後補件,但提醒權利人務必於4月21日以前完成送件。
延長無主土地登記日期? 地政局:非地方政府權責,民眾務必21日前完成送件
- 2020-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