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自108年9月23日起(品項可追溯至購買日107年12月7日後並符合規定者)。
方式:遞交或郵寄馬祖南竿鄉清水村101號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科。
對象:本縣轄內用戶及政府機關學校。
補助:期間自108年7月1日-109年7月31日止。
電洽:(0836)22975分機137龔小姐(產發處工商科)。
品項: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冷氣機、電冰箱、汰換老舊照明燈具、除濕機。
◎本期間屆滿前,如補助款將用罄,得公告終止。
產發處連江縣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計畫 新增汰換品項
- 20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