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109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連江縣財政稅務局貼心提醒,繳款書已於3月下旬陸續寄送,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可以電話、網路或親自向稅務局申請補發。
財稅局表示,為方便民眾繳稅,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繳納外,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或利用行動支付APP掃描,QR-Code線上繳稅;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之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或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輸入密碼直接列印繳納單後,在櫃檯繳納。
財稅局特別提醒民眾,今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若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民眾收到繳款書後應儘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836-23261、23262、23263洽詢。財稅局竭誠為您服務。
109年使用牌照稅開徵 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
- 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