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民眾收視權益 行政處:持續督促祥通公司依核准標準收取費用

  • 2020-04-29
 【本報訊】有關民眾反映祥通公司收費標準是否合於法規一事,縣府行政處前於109年2月25日函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釋疑,NCC於4月21日函復縣府,說明如下:祥通公司之各項收費標準,應依NCC108年12月18日通傳平臺字第10800493891號函核准之「109年度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各項收視費用」及109年1月15日通傳平臺字第10800461940號函核准之「數位轉換實驗區計畫」辦理。未見於前揭核准之費用(如:每月加收數位機上盒100元租用費),不得向訂戶收取。
 縣府行政處表示,有線電視數位化是世界各國政府積極推動的政策,有線電視數位化後,有線電視系統可成為另一條寬頻網路,除可提供傳統電視收視服務外,也可同時提供寬頻上網及多元服務,惟家戶端必須加裝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才能收視數位節目及提供對應之數位服務。縣府已將NCC函復縣府之公文於4月24日函轉祥通公司,並於4月28日請該公司人員至縣府進行訪談,請該公司依相關規定辦理。另有關祥通公司欲每月加收數位機上盒100元租用費,應依規定辦理營運計畫變更,並經NCC核准後始得辦理。
 縣府行政處強調,基於維護民眾收視權益立場,將持續督促祥通公司依據核准之標準收取各項費用。另收視訊號不穩定,祥通公司表示係因目前類比訊號尚未完全斷訊,預定今年6月30日全面數位化後會改善。鄉親如有疑問可直接洽祥通公司,電話:25879、縣府聯絡窗口:25131轉6561、6562;亦可向NCC申訴,電話:0800201205。
 縣府行政處提醒,電視收視方式概略分為「有線(第4台)」、「無線」、「MOD」、「衛星」、「網路」等5種,鄉親可依照自己需求選擇想要的收視方式。例如無線數位電視只要安裝無線數位電視專用接收天線及無線數位電視機上盒,即可收看5家無線台提供之22個頻道,且是免付費的方式提供民眾觀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