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中央紓困方案疑問 產發處、商業會與商研院召開視訊會議

  • 2020-04-30
 產發處、商業會與商研院召開視訊會議,釐清商業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各項問題及建立共識,以利地區業者申請。(圖/文:吳嘉榮)

 產發處、商業會與商研院召開視訊會議,釐清商業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各項問題及建立共識,以利地區業者申請。(圖/文:吳嘉榮)

 【記者吳嘉榮報導】為解決中央紓困方案的疑問,縣府產發處、連江縣商業會與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召開經濟部辦理商業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視訊會議,釐清問題及建立共識,以利地區業者申請。
 商業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視訊會議28日下午分別於產發處4樓會議室及補貼商業服務業之艱困事業推動辦公室進行討論,馬祖酒廠也與會參加。商研院簡報說明申請資格須為商業服務業,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的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的營利事業,營業額減少50%以上,申請事業應遵行補貼期間不可實施減班休息(無薪假)、裁員、減薪、解散或歇業。
 商研院指出,業者如何計算營業額減少50%以上,如109年1月至6月期間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或任1個月營業額較109年任1個月營業額、108年下半年之月平均營業額、108年同期營業額或107年同期營業額減少達50%,或109年1月至6月期間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或核定書(401、403、405)任一期合計營業額,較同年任一期、108年下半年任一期、108年同期或107年同期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有關業績衰退50%的證明文件,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及各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調降查定銷售額證明文件(如:查定課徵(405)核定稅額繳款書)及各單月自結營收報表。因地區大多數業者都無法提供上述文件,可提供各單月自結營收報表及其他證明文件。
 商研院表示,補貼的目的是協助企業在不裁員及減薪的情形下,維持員工就業,故補貼款是撥給企業,但企業有照顧員工的義務。不論何時申請,補貼期間皆自艱困事實發生月份起算,補貼期間至多3個月,如109年1至4月間發生艱困者,補貼期間為4至6月;109年5月間發生艱困者,補貼期間為5至6月;109年6月間發生艱困者,補貼期間為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