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發處北竿海域取締非法漁籠具 154具全數銷毀

  • 2020-05-08
 產發處持續清除全縣海域違法章魚籠,2日於北竿鵲石附近及白沙南面海域清理154具違法章魚籠,並交予環保廠全數銷毀。(圖:產發處)

 產發處持續清除全縣海域違法章魚籠,2日於北竿鵲石附近及白沙南面海域清理154具違法章魚籠,並交予環保廠全數銷毀。(圖:產發處)

 【記者吳嘉榮報導】縣府產發處持續清除全縣海域違法章魚籠,2日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海巡隊巡防艇戒護下,由委辦民間業者漁船於北竿鵲石附近及白沙南面海域清理154具違法章魚籠,並交予環保廠進行銷毀處置。
 產發處繼1日於南竿黃官嶼周邊海域清除169具違法章魚籠後,2日接續前往北竿海域取締非法漁籠具,逐一回收章魚籠並載回福澳港清點整理,整理完畢後全數銷毀。
 為保育及養護本縣管轄海域棲地、漁業及生態資源,縣府已於108年1月31日公告連江縣海域經營或兼營籠具作業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明定本縣海域管轄範圍內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施放籠具類漁具採捕水產動物。對於海上非法章魚籠漁具,產發處將持續取締,以維護馬祖海域棲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