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發處補助地區業者參與有機農糧產品驗證 10月30日前

  • 2020-05-10
 【記者吳嘉榮報導】縣府產發處為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擴大推動有機驗證,補助農產品經營業者參與有機農糧產品驗證(不含加工驗證)驗證費及農糧產品檢驗費用,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0月30日止,歡迎農友加入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行列。
 產發處依據有機農業促進法及108年獎勵地方政府落實推動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計畫辦理。補助資格限設籍本縣,且驗證耕地須位於本縣,於10月30日通過有機農糧產品驗證的農友、法人或團體。
 補助項目為驗證費及農糧產品檢驗費,依實際收費數額補助1成(其餘9成由農糧署補助),農友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補助對象預先支付驗證費用後,填寫申請表並檢附領據、有機驗證證書影本、驗證費和農糧產品檢驗費發票影本與收費明細、農糧產品檢驗報告影本、設籍證明及驗證耕地等資料,向產發處申請補助款項。
 產發處表示,如遇經費有限或不足時,得視申請件數調整補助額度。詳細補助規定請參閱109年度連江縣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補助要點(https://reurl.cc/kdMkk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