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購買能源效率1級或2級電氣產品 每台減徵2千元為限

  • 2020-12-26
 【記者吳嘉榮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108年6月15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購買能源效率1級或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買受人可於購買日的次日起6個月內,向任一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的貨物稅,每台減徵金額以2千元為限。
 該局表示,值此歲末年終,如民眾想汰舊換新家裡老舊電器,請儘量選擇節能電器,除省電環保愛地球以外,還能享有退稅的實益,至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的貨物稅案件,如想縮短退稅時程,儘早領到退稅款,該局歸納以下技巧,民眾只要把握好,退稅快速沒煩惱。
 消費者應把握時間,於購買日的次日起6個月內申請。如發票或收據上載有買受人即為申請人(如買受人為公司行號,即以該公司為申請人)。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使用買受人憑證(包括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等)登錄申請,免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若是取得紙本發票或收據者,也可夾帶檔案上傳。申請書的製造號碼或機器號碼欄位,可參考保證書、機體貼紙或外箱等處的產品資訊,即可正確填寫。勾選直撥退稅轉入帳戶收取退稅款,省時又方便。
 若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https://reurl.cc/N6VE16)查詢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