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至9月30日(如補助款將用罄,得公告終止補助與提前截止)。
聯絡:(0836)22975轉137龔小姐或至節電留言版留言https://matsu.directeam.com.tw/。
期間:
1、自110年2月24日開始受領申請,但設備汰換之品項可追溯至商品購買日為109年01月01日後並符合以下相關規定者。
2、本期間屆滿前,如補助款將用罄,本市(縣)得公告終止補助與提前截止申請補助期間。
方式:
1、填寫下方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或至本縣產業發展處索取。
2、申請者填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後,於公告期間內親自遞交或郵寄至20942馬祖南竿鄉清水村101號,郵寄封面應載明申請連江縣服務業設備汰換用電補助,收件人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業科,收件日期以機關收件戳章日期或現場收件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產發處110年度連江縣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 申請
- 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