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補償辦法Q&A:
▲Q1、防疫補償發給對象是誰?
A1:防疫補償發給對象包括:
1、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2、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簡稱照顧者)
另應符合以下規定:
1、未違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應居家離檢疫,但違規定趴趴走就不可以)
2、檢疫隔離期間,沒有支領薪資者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
▲Q2、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的家屬也可以領補償,什麼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
A2:
1、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者之失能者。
2、持有診斷證明書之失智者。
3、國小學童或未滿12歲之兒童。
4、就讀五專前3年身心障礙者。
5、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
6、所聘外籍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
7、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
▲Q3防疫補償最遲何時可申請?
A3:
1、受隔離或檢疫者及其照顧者,得於接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防疫補償文件、資料不齊,經口或書面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但申請人仍得依前款規定之期限內,重新申請。
▲Q4、防疫補償可以領多少錢?
A4:
1、不管是受隔離或檢疫者或及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
2、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如六、週日是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依法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
▲Q5、防疫補償該如何申請?
A5:
1、線上申請(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home/index.jsp)。
2、郵寄申請。
3、臨櫃申請。
防疫補償辦法11個問答集(上)/連江縣疫情指揮中心
- 202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