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防疫 110年第1期水污費申繳期限延長至10月底

  • 2021-06-17
 【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環資局表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維持第三級,配合環保署安心防疫政策,110年第1期(1月至6月)水污染防治費(簡稱水污費)的申報繳費期限,自今年7月底延長至10月底,提供徵收對象較為充裕的申繳作業期間。
 環資局指出,水污費的徵收對象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含畜牧業)、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等,水污費每半年繳納一次,亦即110年第1期(1月至6月)的水污費應在7月底前完成申報繳納。
 環資局表示,考量現階段國內疫情尚未降溫,為落實遵循配合疫情警戒管制措施,業者可能無法如期於7月底前完成水污費申繳作業。因此,配合防疫政策,調整110年第1期水污費申報及繳納作業期間為110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同時提醒業者應於上述期間內上網申報及繳費,以維護自身權益。
 環資局說明,水污費徵收為法定應辦事項,徵收的費用均專款專用於水污染防治工作,以保護及提升水體水質,改善生活環境。在配合防疫政策的同時,亦請留意於期限內完成申繳作業。水污費申報網址: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申報暨查詢系統(https:// https://wpcf.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