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長5年 汽車最高退稅5萬,機車最高退稅4千

  • 2021-06-29
 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再延5年到115年1月7日止,汽車最高可退5萬、機車4千。(圖: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退稅再延5年到115年1月7日止,汽車最高可退5萬、機車4千。(圖: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本報訊】民眾汰換老車小確幸延長了!行政院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長5年,汽車最高退稅5萬,機車最高退稅4千,優惠延長至115年1月7日止,同時放寬報廢中古機車及新購買機車者,非同一人也可適用。
 為減低汰舊換新政策對中古車市場影響,汽車汰舊換新認定,報廢車子出廠時間從6年上修至10年,限定本人、配偶及二親等親屬可以申請,汽車最高可減徵貨物稅5萬元。
 機車汰舊換新適用條件則放寬許多,取消使用登記滿一年機車才能申請限制,且報廢、出口中古機車與購買新機車者,不需為同一人或本人配偶、二等親內親屬,若某甲機車報廢,某乙想買新車,就可拿某甲的報廢車輛提出申請,盼加速機車汰換速度,改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