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衛福局表示,行政院核定修正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補助新制已於8月正式上路,主要變更為提高補助金額、第2名子女即加發及擴大補助對象,申請地點為兒童戶籍所在地之鄉公所;家長若有疑問可撥各鄉公所或衛福局聯絡電話:南竿鄉0836-22757#53、北竿鄉0836-56690#109、莒光鄉0836-89146#22、東引鄉0836-77205#23、衛福局社會福利科:0836-25022#313或是專線1957詢問。
衛福局指出,津貼發放對象為我國籍之未滿二歲兒童,新制從110年8月1日起實施,未滿2歲育兒津貼規範與舊制差異如下:
一、提高補助金額:育兒津貼今年8月起將由現行新台幣2500元調高為3500元(第2胎4000元,第3胎4500元),明年8月再調高至5000元(第2胎6000元,第3胎7000元)。托育補助今年8月起將由現行6000元調高為7000元(第2胎8000元,第3胎9000元),明年8月再調高至8500元(第2胎9500元,第3胎1萬500元)。
二、第2名子女即加發:原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加發1000元,110年8月起,第2名子女即加發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加發1000元;111年8月起,第2名加發再提高為1000元、第3名子女以上則加發2000元。
三、擴大補助對象: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弱勢兒童生活類補助不得同時領取的規定。如果您正在領取軍保、公保、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其他弱勢兒童少年生活類補助,自110年8月1日起就可以申請育兒津貼。
衛福局提醒,請領當時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可申請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二者不得重複請領:
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二、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其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
三、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四、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前項第四款所稱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指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衛福局表示,今年7月領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且8月仍符請領資格的民眾,政府將主動提高發放金額並直接入帳至原請領帳戶,民眾不用重新申請;但特別提醒目前正在請領育嬰留停津貼、弱勢家庭生活類補助的民眾,8月起可同時請領育兒津貼,記得到兒童戶籍所在地鄉公所提出申請。
衛福局說明,新制申請方式與現制相同,育兒津貼請民眾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或親送到兒童戶籍地的鄉公所提出申請;托育補助則向收托單位(準公共托嬰中心、公共托育機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育兒補助新制8月上路 發放金額調高1千元
- 2021-08-03

育兒津貼補助新制8月上路,主要變更為提高補助金額、第2名子女即加發及擴大補助對象,申請地點為兒童戶籍所在地之鄉公所。(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