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燃燒 環資局:展開稽查及勸導,已有鄉親遭告發處分

  • 2021-08-04
 近期接獲多次檢舉露天燃燒,經環資局稽查及勸導,目前已有鄉親被告發處分,也於多處農地附近立牌警示,避免空污、道安等多重危害。(圖/文:曹重偉)

 近期接獲多次檢舉露天燃燒,經環資局稽查及勸導,目前已有鄉親被告發處分,也於多處農地附近立牌警示,避免空污、道安等多重危害。(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報導】近期接獲多次民眾檢舉有人露天燃燒,連江縣環資局表示,經派員立即前往稽查及勸導,以自耕農地居多,目前已有鄉親被告發處分;除了開單之外;該局也於多處農地附近立牌警示,溫馨提醒農民鄉親若有大量枯枝雜草,可電話聯繫環資局協助運送至後端場作堆肥處理,除了可減少空氣污染,亦能將這些農業廢棄物中的有機資材,經堆肥化後回歸大地。
 環資局表示,常見農民於田間除草或收穫後有大量枯枝雜草,而部份農民認為燃燒枯枝雜草可以消毒、驅除病蟲害和增加土壤肥力,遂以露天燃燒方式來處理,然而,露天燃燒枯枝雜草不但會引起煙霧,增加空氣細懸浮微粒(PM2.5、PM10),對空氣品質、人體健康均會造成危害,尤其是針對敏感族群、孩童及老年人,若在道路旁燃燒,會造成道路行車上的危害,隨意燃燒也容易引起火災,造成環境或是生命財產上的傷害。
 環資局呼籲,前述露天燃燒行為,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即違反前述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另依據同法第67條規定,違反第32條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目前已有鄉親因露天燃燒被環資局開罰一千二百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請鄉親勿貪圖一時之便,隨意露天燃燒,除污染空氣遭受處分外,更造成環境或生命財產上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