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日期原定於8月28日,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改定於12月18日投票,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已於造冊基準日8月8日完成投票權人名冊編造。中選會表示,民眾如要知道是否具有投票權,8月10日至12日憑身分證字號及生日即可至內政部戶政司網站(https://www.ris.gov.tw)查詢,或到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閱覽投票權人名冊。
連江縣投票權人名冊於下列場所公開陳列公告閱覽,南竿鄉:南竿鄉公所、北竿鄉:北竿鄉公所2樓會議室、西莒:莒光鄉公所、東莒:大坪村辦公處、東引鄉:東引鄉公所(臨時辦公室樂華村45號),選舉人如發現投票權人名冊錯誤或遺漏時,得於閱覽期間申請更正,以保障投票權益。
中選會說明,投票權人仍以8月28日有投票權資格投票權人為限,亦即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基準,是以8月8日(含當日)已登錄戶籍登記資料,依規定有投票權人資格者,編入投票權人名冊。至於已編入名冊投票權人於8月9日(含當日)以後遷出者,仍應在原戶籍地行使投票權。
中選會拍板 原定8/28四項公投案 延至12/18舉行
- 202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