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各村社區發展協會成立不過是最近一、兩年的事,這股來自民間的建設及發展新動力不容忽視,小兵立大功的規劃與動作屢見不鮮,這股來自基層的自發性力量只要方向正確,未來前景可期,村村有特色的夢想不難實現。
連江縣文化局在九一年推動連江縣社區發展自治條例的立法工作,在短短的兩年多時間內,經過推展宣導,全縣已經立案的社區發展協會就有十四個之多,多半以村為單位,南竿九個行政村之中有七個成立協會,北竿六村之中也有五個協會,莒光則是東、西莒各一個,東引尚未成立,就普及率及密度而言,算是全國之冠。社區發展協會自治條例的立法精神是希望社區發揮自治的精神,把以往由上而下的建設管道及模式改為由下而上,讓真正生活在社區的住民打造自己理想的家園,而政府僅站在從旁協助、指導的立場,讓社區有更大的發揮空間,社區內的任何軟硬體建設,都可以向不同政府機關申請經費的補助,以實現社區自治的美夢。
兩年多以來,各鄉的社區發展協會業務已漸上軌道,很多例子都值得喝采,南竿牛角的聚落保存、鐵板的官帽山開發、山隴的蓮花岩櫻花公園、北竿后澳的鼓板隊及後山古道開發、板里的行道樹美化、莒光的魚路古道開闢等等,這些規劃的構想全來自社區的共識,協會成員全是無給職的義工,他們秉持著自己能做不求人的精神,在經費不足的部份請政府協助,往往所呈現的成果效益是一般政府公共工程的數倍之多,也就是花最少的錢,做最多的事。根據文化局統計,地方政府九二年到九四年總共花在社區發展協會補助案的經費才一千六百萬,大部份的申請案都是在百萬之內。
當然,社區發展完全自治化之後不是沒有隱憂,在規劃構想的形成階段及後續實際推動落實的過程中,方向的掌握最重要;因此,政府在這方面也建立了把關制度,不是所有的申請補助案都會過關,但一般而言,只要社區有共識,在不背離政府整體建設政策的原則之下,來自基層社區的建議都會被採納。社區協會面臨的另一個亟待克服的難題,是專業人力的不足導致計畫執行的行政作業進度緩慢,未來若能由政府提供行政作業上的人力,由協會負責構想及執行,整體的效益還會提升。
展望未來,社區發展協會這種民間社團組織的影響力將日益重要,這股社區營造熱潮將為社區帶來活力與動力,社區的聲音與意見也會受到公部門的重視,不論大小軟硬體建設,協會都有機會參與表達基層的看法,這樣的建設過程將更貼近民意,也更符合實際需求。社區發展自治條例讓每位社區民眾有機會當家作主,因此在任何構想的形成階段務必要謹慎,多看、多想、多聽、多問,才能為社區找到適合發展的方向,協會成員多半是社區的菁英及熱心人士,熱心與執著讓這個新興的社團組織能生生不息,也是未來城鄉發展一股不容忽視的力量。
建設馬祖新動力—社區發展協會
- 2005-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