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社區協會接手在地文化活動

  • 2006-03-18
 以地方觀點而言,文化產業活動,不管是提升文化生活也好,塑造旅遊品牌,活絡觀光商機也罷,宜以整合式由下而上是最有味道、最為長久的執行力,而扛起這根扁擔的理想人選是在地社區協會。
 本報日前就地方為配合旅遊的推展,近年幾乎是月月有盛會,季季有活動,陳述新的觀點與思考,希望是喚起民間力量的參與規劃、執行,塑造馬祖專屬品牌。
 地方政府積極推廣文化產業活動,其目的無非是培養地方能量,發掘在地資源,以及帶動旅遊風氣,為地方永續發展尋找一條新生路。
 政府辦理文化產業活動,按行政規定,必須依法公告委外,也就是按採購法執行,由廠商承攬執行。以活動執行能力、經驗,台灣傳播行銷公司無庸置疑,甚至整個企業案也是美麗動人,問題是欠缺在地歷史成長背景,無法體會本土內涵,在味道上抓不到地方風情,這也是民間共同的感受與看法,公部門依法行政,也有無奈之處。
 再者,委外廠商以營利為取向,也是天經地義,一個公司養人,總得付出薪資,當在利潤上扣緊,活動過程必須節省開銷,不然,如何營運生存。
 還有最主要的一點是活動結束,沒有留下資產,他們等待的是核銷。我們不是評斷委外執行不佳,而是對在地執行力未能走出、落實,是一個失落。
 大家一再強調,文化是由下而上,順勢而成,整合式推動,才是對的方向,地方政府有心在做,雖然財政不甚寬裕,對文化產業活動還是重視,並帶頭在做,希望能感染民間含蓄的動力;現在問題是在民間社區的能量尚待揮發,我們期待的是各社區協會之間整合能量,提出文化產業活動計畫,把一年的活動以全縣的格局在執行,而是侷限在自己聚落內的活動,所以,活動不單是由下而上,應該由小而大,如拍鑼食酒、扛轎、童玩、原生花季、古厝之旅等,把它做大。
 民間社區能量無法揮發,是在協會成立之後運作上最大瓶頸,似乎發生在每個協會身上,我們建議先做體質上的檢討、狀況上的解析以及困難上的排除。
 以經費而言,其實錢不是最大問題,能夠執行就有經費,有經費就可以推動;以人力來說,是目前的困境,不過,這個困境要思考排除,如現今提早退休的公教族群是村內的最大一個寶,他們有歷練,規劃及行政事務是好手,借重他們的長期經驗及走過歲月,是村莊的活資產。
 除了社區聯盟的力量之外,義工團體也是一大力量,多做一些結盟,成為有機的結合。文化產業活動由在地社區協會來做,向政府提出計畫,也是公部門最樂見,不但可以把活動資產留在自己家鄉,執行力量也會越來越強,同時塑造自己馬祖的專屬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