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長住馬祖理念看地區建管問題

  • 2006-05-30
 馬祖因整體環境特殊,自實施都市計畫以來,有關建管方面的問題一直困擾政府與民眾。不久前,縣府為此特別召集相關人員研討可行對策及日後努力的方向,除了法律層面的問題要顧及外,也就中、長期計畫提出可行規劃構想,而這些構想若加入長住馬祖的理念,在修法或執法上都是比較圓融的處理方式。
 五、六十年代,馬祖因為經濟轉型造成人口大量外移,在地的住民人數從數萬一直到現在全縣總人口勉強維持萬人上下,所以這些年來政府把長住馬祖列為重要的施政方針,除了在消極面希望人口不再減少外,更希望在積極面營造人口回流的有利環境,因此,大體而言,所有施政作為的最終目標就是長住馬祖與永續發展。長住馬祖不僅是一句口號,更有非常大的意義存在,政府要做的是在整體的政策上塑造有利的環境,最重要的兩個因素是生計與住的問題。最近十年以來,地方在回歸自治之後,各項民生基礎建設開始大步向前,居民所得也比以前要好很多,生活條件及經濟改善後,民眾開始蓋房子,所以有關建管方面的問題才更加突顯。這個現象要從兩個角度來看,純粹從建管方面看是不夠客觀的,而另一方面要從樂觀面著眼。
 民眾要蓋房子或修祖厝是長住馬祖最具體的表現,站在施政者的立場,看到百姓在蓋房子應該是件高興都來不及的事,因為鄉親對地方發展有信心才會投資金錢在馬祖置產,但是在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規範之下,原本是要拿鞭炮慶祝的事,可能會變成違建行為,這就是地方政府所面臨兩難之處。實施都市計畫是以符合整體發展為宗旨,但馬祖特殊的環境讓都市計畫不但無法達到預期成效,反而成為許多政策推行上的絆腳石,在都市計畫母法的架構下,唯有設法加入「因地制宜」的條款及辦法才能符合地方實際需求,研擬一套對現況衝擊最小的建管法案是當務之急。
 政府在面對或處理地方建管方面業務時,除了要靠法令達到規範與管制的目的外,另一方面也可以從積極面獎勵的角度出發,也就是所謂的賞罰並進,我們一方面在尋找適合馬祖環境的建管法案並落實執行,另一方面也要思考將現行閩東建築風貌補助擴大實施,由政府規劃,提供有利的誘因來協助民眾落實住者有其屋的理念,從鼓勵的角度出發,建管問題自然能循序漸進步入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