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地方政府組織改造再進一言

  • 2009-12-30
 地方政府一級局室組織再造,也是縣府新的一年面對思考的決策,這部機器運轉,當在於事與人的佈局,我們期待以前瞻性眼光,考量地方發展、需求做整體性的規劃,形塑具執行力的公務團隊。
 這項地方自治的一級單位組織再造,起源於民進黨執政時期的縣市地位再升級,縣府局室可改制為處局,處局主管可採一半政務職,與縣市長共進退,主要便於民選縣市長用人,延攬專業、相關理念人才,其宗旨、精神良好。台灣大部份縣市已開始實施,離島因受限於總員額不足配置,去年而無法如期上路。
 按實施辦法是每縣市設處、局、室,以十五個為上限,每處局室二十人,離島現有編制總員額較少,中央放寬可降至十人,若設事務官副主管,仍要二十人。地方目前十八個局室,的確在挪來挪去是很棘手,再加上高階主管的安排,人事部門著實一個頭兩個大。
 一般民眾對公務人員任用不甚明瞭,也不必去瞭解;不過,外界總認為搬來搬去還是老面孔,問題是公務員具保障外,派任上更有資格限制,高階一級局室主管,沒有過多的職缺轉任,這是主政者任用上的無奈。
 其實,不是職缺問題,而是人的心態問題,關鍵在於主管想不想做事的問題,以及主政者是否用心做事問題;我們可以用考核來論定,用交付任務來評定,沒有主張、創新、績效,自然知難而退;不做事、佔高缺、沒壓力、領高薪,當然不想退。
 就組織再造,開始原先只有一個版本,設定十五個處局室,單以十人計算,就分配一百五十人,再設二、三個處要二十人,就超過現有總員額一百八十五人,人不夠當初將二級公營事業機關人全部抽取併入,組織編制再改制為「純」公營事業機關,人員將移撥、資遣後再聘用;由於牽涉過大,引起強烈反彈,並以純公營聘用,人事費皆由地方自行負擔,更造成用人舉債,甚至衝擊原約僱人員被移撥人員替代後的家庭生計危機。
 組織再造,應以格局為重,是因人佈局,還是因事設處,必須在研擬眾多方案中擇優。我們建議:
 第一,打破處局際藩籬,整合更大能量:一局十人,不如二局合一共二十人,能量更大,如觀光文化化,文化觀光化趨向,或是金門交通旅遊局整合為例,更收統合之效。再者,今年設這個局,明年有需要再改整也可,反正十五個局是上限。
 第二,二級機關虛級化,等於自廢執行力;以民國九十一年農改場、水試所整併至建設局為行政部門內的漁業課、農業課,配置兩、三人,難以執行下海、上山做培育、產製工作,最後行政機關一堆,文來文去,產出的都是公文,沒有任何生機輔導。反觀,金門林務所、水產所、畜產所二級機關都在,卻是現在旅遊景點及推銷產製的最大功臣。
 據悉,金門林務所一年預算三億,中央願意補助二億外,農委會甚至出高價「買下」納入所屬機關,金門縣政府當然不答應。
 組織改造,經過時日的醞釀,地方政府已有多套腹案版本,如何擇優而出,是需要深思。 據悉,金門林務所一年預算三億,中央願意補助二億外,農委會甚至出高價「買下」納入所屬機關,金門縣政府當然不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