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遴選後之思考

  • 2010-07-07
 馬祖因地方小,人事動態最受關注,我們可以理解環境特性的使然;不過,大家還是要尊重體制運作及辦法作業精神,外界不宜、也沒必要做過多的聯想或是其他不適的作法,對地方都會產生不好的負面影響,而最後還是要回歸遊戲規則做為標準。
 今年校長遴選,教育部門的確壓力很大,也是戰戰兢兢做完全程,他們目標希望做更好的篩選。按其作業辦法,這次考試的不同,採分類兩階段遴選,就是第一階段的現任校長遴選,然後第二階段的候用校長甄選,結合並採擷台北縣、市遴選作業的優點。
 考試制度的不同,分類不同是採兩階段,現任校長錄取後按成績優先來選學校,遺缺給候用來考選,跟老師調動一樣,剩缺再招考新人遞補,更加人性化。
 這次遴選最大的不同作法是,主持遴選的委員依民主機制外,還要過半的方式選出代表,不是全部由縣長來勾選,儘量降低人為干預的可能性;遴選為委員的有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學者專家、行政代表,而教師與家長代表,由教師會、家長會參與選出委員代表,並要占過半數的票選出,屬全國首創。換句話說,遴選委員當中有一半以上不是勾選,而是各組織團體產生,儘量做到公正、客觀,其他行政作業則是配合圍繞制度精神來做。
 另外,教育部門認為很棒作法是現任校長遴選中,必須說明治校理念,並接受委員答詢,占總分百分之五十;過去四年的校務評鑑則占百分之三十,家長委員、教師打分數各占百分之十,沒有所謂保障萬年校長,經過客觀檢驗。
 我們要尊重體制作業,在遴選之後,也期待錄取校長在校務發展上,有新的作為,建立新的文化,以達外界的期待;同時,希望地方長期充斥過多不好的「豐富」聯想力作揮除,還有人云亦云,不當或不正確的二手言論、說詞,對地方都是傷害,你、我也都有責任導正。我們也一再強調,公務體系中的人事是首長的權責,它自有權衡事物及看問題的高度,外界不宜做過度揣測,這是相互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