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義賞》,其辭曰:「 竭澤而漁,豈不獲得,而明年無魚。」《孟子》亦曰:「 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這些都是古人提醒世人不可逆天時而行也,逆之則得惡果矣。馬祖的海洋資源每況愈下是不爭的事實,離岸一千公尺作業是漁民守護海洋資源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連政府都守不住這道防線,那基層漁民還能指望誰。
地區漁船作業區域因臨近大陸,有關雇用大陸漁工船隻在離岸一千公尺作業規定已經是修改後的距離,原來的規定是離岸三千公尺以上;近年來因為漁船作業區的問題已造成社會對立與資源搶奪的諸多後遺症,更嚴重的是因為密集的過漁已造成海洋生態難以回復的困境。在現有的規定之下,馬祖海巡隊及縣府建設局多次重申政府依法行政及依法執行取締任務的決心,但面對廣大的海域以及為數眾多的船隻,執法常有力不從心的遺憾,基層漁民的反彈聲浪始終未能平息。
我們堅持離岸一千公尺作業的防線是基於生態永續的大方向,限漁、復育是全球趨勢與努力的目標,馬祖真要背道而行的話,那才是自毀前程的不當之舉。雖然近年來海域生產力降低,但競爭卻越來越激烈,加上現代漁法與漁具的精良,同樣一艘漁船對生態產生的壓力是早期漁船的數倍之多。統計顯示,馬祖地區四鄉所謂的漁工船超過40艘之多,以每艘船二百張網計算,每天在馬祖海域下網的總長度超過四百公里,這個長度足以繞行南北竿達十圈之多,這樣層層包覆之下的海域還有任何喘息的空間嗎?再好的生態也禁不起如此的圍剿!
政府任何的漁業政策都應站在限漁、復育的基礎之上,包括漁工和休漁政策等,現有離岸一千公尺作業的規定雖說無法全面落實,但至少有一條法令可讓執法單位有所依據,漁業主管部門若取消這項規定,等於棄守防線、門戶洞開,大大小小的漁船毫無界線的到處下網,屆時所謂的漁事糾紛勢必更多,而且一網打盡的結果是大家把海洋資源在最短時間內玩完了,不出幾年大家都將捕不到魚。竭澤而漁古有明訓,馬祖的海域資源應屬全民所有,不能只是少數人來掌控支配,政府的立法、執法更不能罔顧社會公義與觀感。
面對全球漁源枯竭的困境,我們是要助紂為虐還是要未雨綢繆,全在政策的一念之間。欣見中央重視離島漁業的發展現況,基層漁民真正的心聲能夠傳達,漁業主管機關要深入了解現行漁業政策對地方整體發展是否有利,並站在公義角度以大局為重,任何政策法令可以因時、因地而制宜,但要為歷史負責。為海洋生態永續經營找出一個合理公平的作業規則是可以規劃期待的,在兼顧基層漁民生計的前提下,我們對大海網開一面,大海自然會有回報。
社論/海洋資源不能趕盡殺絕
- 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