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落實生活減廢 省錢又環保

  • 2017-04-23
 廢棄塑膠袋造成危害的問題,已屬於全球面臨的普遍性課題。臺灣身為地球村的一員,假設每人一天使用兩個塑膠袋,一年就用掉730個,以總人口2350萬來估算,全臺灣一年等於用掉170億個塑膠袋,如果這些塑膠袋全部廢棄,沒有進行妥當回收處理,對地狹人稠的臺灣環境生態恐造成沈重負荷,唯有正視並予以解決,我們的未來才不會處處被塑膠垃圾所圍困。
 為降低使用一次即丟棄的購物用塑膠袋數量,環保署早於九十一年實施以價制量的限塑政策;時至今日,環保意識深植人心,循環經濟又正當道,塑膠袋不再被視為無用垃圾。因此,環保署預計從107年起,除了擴大實施購物用塑膠袋管制範圍,包括藥局及藥妝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等七大類商家在內,屆時共計有十四大類、約九萬家商店,不可以再無償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給消費者,希望進一步減少全國購物用塑膠袋使用數量。
 同時為了讓購物用塑膠袋能夠重複使用及妥善回收,使塑膠袋進入再生原料體系,從107年開始,環保署也會要求購物用塑膠袋的外觀或提供場所,應該標示重複使用或者妥善回收等宣導文字,然後在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採隨袋徵收的地區,部分購物用塑膠袋可以也作為專用垃圾袋,等於透過「兩袋合一」幫助民眾節省垃圾袋費用開支,另外也鼓勵透過回收機制回收再利用塑膠袋,傾全民之力替生態環境把關。
 無論是把購物用塑膠袋當成專用垃圾袋再次使用,或者透過回收機制回收再利用塑膠袋,都是希望塑膠袋不要被用完即丟,送進焚化爐或掩埋場造成環境污染,而是延長塑膠袋使用次數,提升廢棄塑膠袋的回收率,透過循環經濟達成資源回收再利用目的。畢竟地球資源有限,為了避免浪費及降低環境負荷,只要能夠再生或再利用的物件、產品或材料,最好都跳脫凡物皆有使用期限、壞掉即丟的慣性思維,重新賦予使用功能,減少廢棄物產生。
 限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政策逐步落實,相信自備環保購物袋會被視為理所當然,把塑膠袋當成資源回收的觀念也會越來越普及。如果每位民眾懂得從自身做起,學習在日常生活中落實「自備」實用好攜帶的環保袋、「重複」使用塑膠袋,以及購物用塑膠袋之前多思考一下,只要「少用」一次就能減少製造一個塑膠垃圾,就能達到塑膠袋減量目的。塑膠袋減量,及建立減廢與回收循環機制,生活品質、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取得平衡點,才能創造友善且永續的綠色消費行為,共同守護我們的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