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離島師資來來去去,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行政院正視此項問題,今年五月份通過偏鄉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規定偏鄉辦理的教師甄選與公費生,須服務滿六年才能轉校,以保障偏鄉學童受教權益;此案一出,果然引起教師與家長兩種完全不同的反應,惟站在離島的立場上,絕對支持延長綁約,在提高相對的福利之外,願者上鉤相信是合理的需求。
截至上個學年度,國內共有約1,120所國民中小學位於偏遠地區,由於地遠人稀、交通不便等因素,形成城鄉差距、教育資源不足之現象,馬祖地處離島,當然面對相同問題,除了少子化衝擊,代理教師也是年年一招再招,教師年年流動,相對損及在地學生的受教權益。
這項草案通過,站在教師立場的全教總果然持反對態度,認為六年的期間實屬偏長,建議原則之外應考量人倫需求,給予但書設計,如同一學校滿兩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
但站在家長立場可就完全不一樣,全家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表示,偏鄉老師的流動率非常高,影響學生的受教品質,長期為人詬病,很多老師把偏鄉學校當成跳板,想盡辦法要調到都會區,造成偏鄉老師雙峰現象,不是很老就是很年輕,一、兩年就異動,會連帶影響學校發展特色。另外他也認為公費生不該跟初任教師綁一起,建議公費生要十年以上才可以調動,這樣才能大幅改善偏鄉老師流失的問題。
贊成與反對當然各抒己見,惟偏鄉地區學校師資困難是事實,政府有義務也有責任要協助偏鄉解決問題,為提高教師前往偏鄉服務的意願,政府可以相對提高福利措施,除提供住宿生活相關支持,教育部此次對於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及代理教師,也規劃給予久任獎金,以降低教師流動率。
全教總的質疑雖然可以理解,但卻非穩定離島師資必須考量的問題,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倘有不願意長期留任偏鄉離島的老師,就不要應聘,否則又要爭取離島正式教師資格,又急於短時間介聘都會區,魚與熊掌都想兼得,對於願意在離島服務的老師,或是離島的莘莘學子,又豈是公平。
其實綁定六年服務早已是常態,公務人員地方特考必須服務六年,連高考現在都必須綁定服務三年,為何只有老師兩學期就可以介聘,想來對於綁定一定年限的作法,早已被眾人所接受。
新北市的作法或許可以提供參考,新北市教育局106學年度辦理國小暨幼兒園教師甄選,增設「偏鄉組」要綁6年約,雖預期報考人數較一般組少,錄取率相對提高,但是不可申調的綁約期限拉長為6年,希望能吸引真正對偏鄉教育有熱忱的年輕教師參與「偏鄉組」甄選。
偏遠與離島教育的問題所在,一直在人而不在硬體設備上,新北市因為幅員廣闊,有都會區如板橋,也有偏遠山區如烏來等,為提高師資穩定,首創由地方政府綁定初任師資需六年,也許馬祖可以思考爭取更多的正式教師員額,同樣要求服務一定年資,相信對降低馬祖師資流動率能夠發揮一定的效果。
社論/支持穩定偏鄉教育師資
- 2017-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