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落實生活減廢 從減少使用塑膠袋開始

  • 2018-01-14
 新年新政策,今年開始擴大「限塑令」,新增七大類,共十四行業禁止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違者最高將處六千元罰鍰。政府訂定限塑政策之外,更重要的是身為地球公民的我們,應重拾珍愛資源、愛物惜物的態度。出門時隨身攜帶環保袋或養成重複使用塑膠袋的習慣,避免一次性購物塑膠袋的產生。
 今年開始擴大列管的行業為:藥妝美粧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局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等七大類業者。正式實施購物用塑膠袋擴大管制對象與範圍之後,相信自備環保購物袋會被視為理所當然,把塑膠袋當成資源回收的觀念也會越來越普及,一旦塑膠袋減量、減廢與回收循環的機制成功建立,有那麼一天,生活品質、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取得平衡點,臺灣在友善環境的努力絕對可以更上一層樓。
 短時間內無法自然分解的塑膠袋,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已屬於全球面臨的普遍性課題。身為地球村的一員,假設每人一天使用兩個塑膠袋,一年就用掉七三○個,以總人口二三五○萬來估算,全臺灣一年等於用掉一七○億個塑膠袋,如果這些塑膠袋全部廢棄,沒有進行妥適回收處理,對環境生態恐造成沉重負荷,唯有正視並予以解決,我們的未來才不會處處被塑膠垃圾所圍困。
 塑膠產品的問世,無疑的改變了人們的生活型態。民眾到商場購物,無須自備購物袋,只要將商品買好,老闆就會將東西裝在塑膠袋,讓你輕輕鬆鬆的帶走,非常的方便,同時還可利用這些塑膠袋做其他的用途,讓人愛不釋手。但是,凡事有利必有弊,因為這些化學物品不像一般紙張容易腐爛,即使埋在土裡經過幾十年時間也不易腐蝕;如改以焚化方式,也將產生大量戴奧辛毒素,瀰漫在空氣中,戕害身心健康至鉅。因此,為了萬代子孫的幸福,為了地區有個美好的未來,需要大家一起來配合新措施的推動,用實際行動支持環保新運動。
 無論是把購物用塑膠袋當成專用垃圾袋再次使用,或者透過回收機制回收再利用塑膠袋,都是希望塑膠袋不要被用完即丟,送進焚化爐或掩埋場造成環境污染,而是延長塑膠袋使用次數,提升廢棄塑膠袋的回收率,透過循環經濟達成資源回收再利用目的。其實,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之前多思考一下,只要「少用」一次就能減少製造一個塑膠垃圾。一旦塑膠袋減量、減廢與回收循環的機制成功建立,有那麼一天,生活品質、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取得平衡點,我們在友善環境的努力絕對可以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