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育法民國104年2月2日施行,以明智利用為核心精神,針對水、土及生物資源保育與合理的利用,同時考量各濕地不同特性,以保育利用計畫因地制宜訂定最佳的管理策略,並由內政部營建署擔任協調平台的角色,與行政院環保署、經濟部水利署及農委會林務局共同推動濕地保育。
我國已公告的重要濕地包括曾文溪口、四草2處國際級重要濕地,以及七股鹽田等40處國家重要濕地,另外還有成龍濕地等41處地方級暫定重要濕地,營建署已依法辦理評定檢討作業,並與地方政府、NGO及社區合作,由下而上透過地方社區意見及結合學術研究,研擬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
營建署本月來馬辦理清水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說明會,待公開展覽期滿後,將由城鄉發展分署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審議,通過後計畫將正式啟動,將為濕地的永續發展貢獻更多力量。
南竿鄉清水澳口95年經營建署列為國家級濕地,馬祖清水濕地是營建署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之一,與淡水河紅樹林濕地、台中高美濕地等39處同等級。營建署將清水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定位為社區發展和自然環境維護兩者並重,朝向生態保育、休閒遊憩及環境教育面向發展。
濕地最直接的功能在於生態、防洪及淨水。在生態上,它提供鳥類庇護、覓食及生育時的棲息地。為了讓清水濕地生態保育地方扎根,縣府產發處98年起已著手進行清水重要濕地相關計畫,包括成立社區自發巡守及志工隊維護清水濕地環境、移除外來種、舉辦社區座談凝聚共識等,推廣、凝聚及加強社區對清水濕地的連結,為後續清水濕地保育行動得以順利推行重要基石。
清水重要濕地為鳥類及部分生物物種分布等重要生物棲地,具濕地調節等自然生態功能外,與當地居民生活脈絡及社區發展亦相當緊密,藉由適當的經營管理,可將環境教育、休閒遊憩及傳統文化融於一體,塑造成兼具保育及文化保存的濕地,以及增加馬祖生態旅遊可看和多樣性。
未來清水重要濕地發展除了維護原有重要生態功能,有關污水預防、廢棄閒置六口魚池及海漂垃圾問題將是未來主力改善標的外,更需將社區發展與清水濕地負載量納入考量中,以達到兼容並蓄,適時、適地、適性的明智利用。
清水濕地腹地小且緊鄰村落住宅,維持自然棲地環境品質,除仰賴持續生態及水質監測、公部門維護與落實管理,亦與社區保育意識及發展緊密相關,民眾更應該體認濕地的重要性,共同努力讓無數濕地生物與我們共生,讓世代子孫永享濕地豐美富饒的生態資源。
社論/推動濕地保育計畫 落實生態永續發展
- 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