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新訂頒之修正相關人事措施重點摘錄

  • 2001-01-18
 【本報訊】攸關公教同仁權益,連江縣縣長劉立群要 求人事室就修正之人事新措施彙整後,將重點告知,以 加深同仁了解。  縣府人事室表示,八十九年十二月間訂頒(或轉頒) 修正相關人事新措施,除正式函文各機關學校轉知外, 並分別於馬祖日報發佈新聞。由於事關公教員工同仁權 益,或者需要各位同仁配合事項,人事室特別將重點部 分(分項)摘錄如下,提供同仁更加深入瞭解,以免散 失個人權益,或是疏忽平時應注意事項,請各位同仁利 用時間參駒lash;。  壹、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重點如下:  一、該辦法自九十年一月一日施行。公務人員每日上 班時數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為四十小時。  二、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及 節日,除和平紀念日應依法律規定辦理外,以下之紀念 日及節日調整為只紀念不放促假: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次日(一月二日);二、 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廿九日);三、婦女節及兒童節 合併節日(民族掃墓節前一天);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五、台灣光復節(十月二十五日)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十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