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同意三年內成立連江地方法院

  • 2000-12-10
【本報訊】馬祖司法體制的層級可望獲得提升,立法 委員曹爾忠在司法、預算、決算委員會聯席會議中,針 對現行連江庭體制向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提出質詢,在 激辯之後,司法院同意於三年內成立連江地方法院,未 來地區不必再為官司案到處開庭。 在全國二十五個縣市中,僅馬祖未設地方法院,現存 的連江庭是依屬於金門法院,立法委員曹爾忠強烈要求 司法院應尊重體制,儘速在馬祖成立地方法院,他在質 詢司法院秘書長楊仁壽時指出,全國目前僅馬祖沒有設 地方法院,馬祖是連江縣,既然是縣為何不設立?這是 體制問題,如果連司法院都不尊重體制,還有人會遵守 嗎? 楊仁壽最先在答詢時以人力及土地取得問題設法推辭 這項建議案,並表示他個人無法作主同意,但曹爾忠仍 堅持由法制立場出發,司法院沒有理由不支持,在土地 方面,現在與地檢署的共同辦公室就已足夠使用,成立 地方法院不過是制度面的問題。另外,針對地方法院包 括連江庭部份,獨任法官一定要由實任法官來擔任才行 ,不能只是派第一名的實習法官到金門或馬祖,因為獨 任制一定要實任法官作判決才行,否則,馬祖獨任法官 所做的判決都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