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案/資料提供:連江

  • 2000-12-07
--民政部門 一、案由:由於福建省選委會三名馬祖籍委員久任其 位,其中兩位已未實際住居本縣,建請福建省選委會改 聘,以利反映民情。 提案人:陳振清、陳貴忠、劉家國、劉榮華;連署人 :林貽祥、曹以雄、李金梅、陳書建、謝承春。 辦法:請縣府轉請福建省政府積極辦理。 議決:通過。 二、案由:為因應小三通,並為「正名」,請縣府在 三個月內完成民意普查,以決定本縣縣名是否更改為「 馬祖縣」,並於下次大會提交本會議決。 提案人:劉家國;連署人:林貽祥、曹以雄、劉榮華 、陳書建、陳貴忠。 說明:兩岸冷戰期間,本縣命名為「連江縣」,乃權 宜之計,而今兩岸連江縣即將碰頭,為避免兩岸交流之 困擾,本縣實應慎重考慮是否更名。 辦法:如案由。 議決:通過。 三、案由:為深耕地方文史,請縣府編列預算編纂「 村落史」。 提案人:曹以雄;連署人:陳書建、劉家國。 議決:通過。 四、案由:請縣府在津沙村老人活動中心內增設衛生 設備,以方便年老鄉親休閒活動時更周全。 提案人:李金梅;連署人:劉榮華。 議決:通過。 五、案由:請民政局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