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議會第二屆第六次定期大會議案/資料提供:連江

  • 2000-12-07
--民政部門
一、案由:由於福建省選委會三名馬祖籍委員久任其
位,其中兩位已未實際住居本縣,建請福建省選委會改
聘,以利反映民情。
提案人:陳振清、陳貴忠、劉家國、劉榮華;連署人
:林貽祥、曹以雄、李金梅、陳書建、謝承春。
辦法:請縣府轉請福建省政府積極辦理。
議決:通過。
二、案由:為因應小三通,並為「正名」,請縣府在
三個月內完成民意普查,以決定本縣縣名是否更改為「
馬祖縣」,並於下次大會提交本會議決。
提案人:劉家國;連署人:林貽祥、曹以雄、劉榮華
、陳書建、陳貴忠。
說明:兩岸冷戰期間,本縣命名為「連江縣」,乃權
宜之計,而今兩岸連江縣即將碰頭,為避免兩岸交流之
困擾,本縣實應慎重考慮是否更名。
辦法:如案由。
議決:通過。
三、案由:為深耕地方文史,請縣府編列預算編纂「
村落史」。
提案人:曹以雄;連署人:陳書建、劉家國。
議決:通過。
四、案由:請縣府在津沙村老人活動中心內增設衛生
設備,以方便年老鄉親休閒活動時更周全。
提案人:李金梅;連署人:劉榮華。
議決:通過。
五、案由:請民政局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