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賑」臨時工 九十年度重新申請審查 即起南竿

  • 2000-12-14
【本報訊】南竿鄉「以工代賑」臨時工九十年度重新
申請審查,凡年滿十八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能勝任
臨時工作的縣民且為登記有案的低收入戶,即日起逕向
鄉公所申請。
為輔導縣民臨時工作,連江縣政府訂定「輔導縣民臨
時工作作業要點」,採以工代賑的方式協助縣民自立,
南竿鄉九十年度重新申請審查,凡年滿十八歲以上,六
十五歲以下,符合資格者,可逕向南竿鄉公所申請臨時
性工作。
申請臨時工資格如后:
(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附低收入戶卡影本)

(二)家境清寒者,在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點五倍以
內者(附全戶戶籍謄本及財稅證明資料)。
(三)臨時發生事故急需工作者(附有關證明文件)

臨時工作範圍如后:
(一)清除各村落垃圾、疏濬水溝、打掃道路、公廁
及改善環境衛生等清潔工作。
(二)村落及公園環境之整理工作。
(三)社會福利服務設施或場所之清潔維護工作。
(四)大同之家院民及低收入戶重傷病患之照顧工作

(五)公墓之整理工作。
(六)其他臨時性工作。
申請臨時工作者,應親自向戶籍所在地鄉公所申請登
記,每戶以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