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有進口標籤蘋果遭查扣 一旅客表達不滿

  • 2001-01-30
貼有進口標籤蘋果遭查扣 一旅客表達不滿  <br>

貼有進口標籤蘋果遭查扣 一旅客表達不滿 <br>

【本報訊】貼有進口標籤的蘋果,能否由福澳港通關 帶往台灣?答案是否定的。農委會動植物檢疫局馬祖檢 疫站昨天表示,依據農委會公布金門馬祖運往或攜帶至 臺灣地區之動植物及其產品檢查作業要點的規定,任何 蔬果由金馬攜帶前往台灣,均需有來源地供貨證明書或 旅客的聲明書,在沒有來源地證明以及馬祖地區沒有生 產的情況下,蘋果則不准攜帶通關。 一位莒光的旅客,前天搭乘「臺馬輪」返台時,帶了 五顆貼有標籤的蘋果,由馬祖福澳港出關返回,但五顆 蘋果卻遭馬祖檢疫站查扣銷燬。 這位旅客的母親對於貼有進口標籤的蘋果遭到查扣非 常的不滿,昨天致電南竿的友人,希望能夠瞭解為什麼 台灣來的蘋果不能帶回到台灣去。 查扣單位馬祖檢疫站昨天表示,依據農委會公布的金 馬地區攜帶至台灣地區之動植物及其產品檢查作業要點 的規定,任何的蔬果都必須有產地證明才能通關,如果 不能提出產地證明但也必須馬祖地區有生產,在填具聲 明書以後才能通關,因為馬祖不產蘋果,所以在沒有證 明的情況下只好沒入。 馬祖檢疫站表示,一般他們都會要求旅客將沒有產地 證明的蘋果退回,或連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