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時期不當審判」賠償確定 何處求償? 連江庭服

  • 2001-02-01
【本報訊】「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 條例「賠償確定之後,應向什麼機關單位求償?福建金 門地方法院連江庭表示,將整個案卷送台灣高等法院來 執行經費的補償,鄉親如有相關問題,也歡迎前來連江 庭服務窗口洽詢。 連江庭庭長吳振富昨天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戒嚴時 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的審理有一定的 程序,舉曹常來案例,當整個案子確定以後,連江庭必 須將整個案卷送最高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 官如認有疑義,則將案卷移送司法院冤獄賠償委員會覆 議。 吳振富同時表示,曹常來這個案,最高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並沒有將案子送司法院冤獄賠償委員會,而維持連 江庭的賠償判決。 在審理的程序告一段落之後,吳振富說,全案將由連 江庭移台灣高等法院來執行賠償事宜。至於在媒體公開 刊載,主要則是恢復當事人的名譽,同時希望有類似冤 情鄉親能夠向法院提出賠償申請。 民眾對於戒嚴時期的冤獄賠償,如有不瞭解的地方, 吳振富也歡迎鄉親前往連江庭服務窗口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