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時期不當審判」賠償確定 何處求償? 連江庭服

  • 2001-02-01
【本報訊】「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
條例「賠償確定之後,應向什麼機關單位求償?福建金
門地方法院連江庭表示,將整個案卷送台灣高等法院來
執行經費的補償,鄉親如有相關問題,也歡迎前來連江
庭服務窗口洽詢。

連江庭庭長吳振富昨天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戒嚴時
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的審理有一定的
程序,舉曹常來案例,當整個案子確定以後,連江庭必
須將整個案卷送最高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
官如認有疑義,則將案卷移送司法院冤獄賠償委員會覆
議。

吳振富同時表示,曹常來這個案,最高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並沒有將案子送司法院冤獄賠償委員會,而維持連
江庭的賠償判決。

在審理的程序告一段落之後,吳振富說,全案將由連
江庭移台灣高等法院來執行賠償事宜。至於在媒體公開
刊載,主要則是恢復當事人的名譽,同時希望有類似冤
情鄉親能夠向法院提出賠償申請。

民眾對於戒嚴時期的冤獄賠償,如有不瞭解的地方,
吳振富也歡迎鄉親前往連江庭服務窗口洽詢。